旷继东律师:春节晚会和慰问演出
发布日期:2009-01-28 作者:旷继东律师
慰问演出,我没有仔细去考证过,仅凭记忆和印象,觉得应该有很悠长的历史了。在战争的紧张和艰苦岁月里,党的军队中就有配备文工团的传统(不知道国民党军队里是否也类似?),当然那时的文工团还要承担其他政治宣传的任务,如写大字报,在经过的路上刷写宣传口号等等。由于那时没有游戏机,也不能上网,更加没有mp4,iphone等娱乐设备,唯一能收到无线信号的也只是发报机而已,在党的军队里,纸牌,麻将等东西应该也是禁止携带和使用的,在没日没夜的军旅生涯中,偶尔看一场文工团的演出,应该是最大的享受了。所以,将这样的演出称作为慰问演出是最贴切的。从大量的影视资料中可以看出,那时的演出虽然节目单一,但目的极为鲜明,就是以文艺表演鼓舞战士的斗志,激起大家推翻旧社会的决心和对未来美好社会的向往。这也是与党的文艺工作路线相一致,由此看来,慰问演出很符合当时的实际需求。
解放后,文工团的慰问演出在部队里可以说是继续发扬光大了,同时也进入了社会各个群落。由于旧社会那种商业性的演出剧团取消了,各种以盈利为目的的茶楼,会馆,戏台等都失去了生存的基础,当然,妓院更是在不容许之列,那么,如何满足广大无产阶级群众内心里的文艺需求呢?或者,又如何以马列主义先进思想改造部分存有旧社会意识形态的群众的反动思维呢?文艺演出无疑是较好的方式之一。于是我们看到,在企业、工厂有文工团的慰问演出,在广大农村也有各种形式的演出,这既满足了大家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也达到了政治宣传的目的。时至今日,中央台的“同一首歌”仍然在扮演着这样的角色,而在一些特殊的日子,如五一,六一,五四等,针对特定群体的演出也仍然带有强烈的“慰问”色彩。
从历年的春节晚会来看,更是一种大型的“慰问”演出,只不过慰问的对象是全国的老百姓而已。因此,在节目上,一定要全,从歌唱,舞蹈,小品,相声到武术,戏曲,从民族唱法到流行歌曲,这样,可以满足各种群体的需求;在内容上,也一定要有专门反映包含工、农、兵等特定群体的节目;主题上,要反映全年主要的正面事件,如今年就有奥运,抗震救灾,神州飞船等(至于三鹿、瓮安等是不能出现的);套路上,有一些必不可少的环节,如海外华人、驻外使馆人员的拜年活动,先进事迹、先进(模范)人物宣讲等等。
在精神文化生活贫乏的年代里,在电视还只能收到有限几个台的日子,一家人守在电视旁看一场精心制作的文艺演出,即便其中有一些非文艺性的东西,还是能令人倍感满足和回味。不过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和文化活动的丰富,文艺演出正如近几年的房地产一样,从“卖方市场”进入了“买方市场”,从一种稀缺资源变成了家常便饭。于是春晚便越来越失去了原来的地位,甚至我们看到今年的山寨春晚也颇为吸引大家的眼球。当然,让春晚“尴尬”的更主要原因还是它一成不变的“慰问”性质的定位和因此而表现出来的固定套路,以及贯穿节目中的歌功颂德式的政治引导。
一般来说,在一个社会稳定、生活富足的社会,老百姓对政治的关注度会下降,对艺术和娱乐更感兴趣,古语说,“保暖思淫欲”(本文仅取原意),是对这一现象的概括。相反,如果时时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对老百姓灌输政治正确,引导大家“正确”认识,恰恰说明统治者对自己领导的不自信,对老百姓的满意度深感不安和怀疑。现在的社会,尽管大家对政治依然高度关注,但那早已不是生活的全部,各种各样的娱乐更加受到人们的欢迎,周星驰式无厘头文化的流行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所谓娱乐,在我的理解,就是让大家在工作、开会、学习之余,能尽情放松心情的感官刺激。从这个角度来说,娱乐,应该跟政治无关,跟信仰无关。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作为中国人最喜庆的日子,一家人会聚在一起,最希望看到的应该是一场轻轻松松的娱乐晚会,不需要谁来“慰问”,也不需要再行接受充满政治的宣导。因此,春晚中少不了的“慰问”和政治色彩,无疑是让人排斥的。
今年春晚节目政治氛围淡了很多,不管是歌唱还是武术表演,小品,反映了更多的流行元素和娱乐成分,有点让人难得的“惊喜”感觉,不过许多基本的“慰问”套路仍然在继续,政治宣导式的内容还夹杂其间,让原本的娱乐打了折扣。
或许,让娱乐回归娱乐,春晚明年能更好。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律师行业,可能是中国当下“人员最杂”的行业
- 北京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许迪:新公司法下离婚股权分割实务浅析
- 沈阳刑事孟都律师:司法会计鉴定的“质证全流程指引”——从受理、实施到出具报告的“合规性”狙击战
- 沈阳刑事孟都律师:海量数据时代的“数据占有权”辩护——被扣押服务器、云账户数据的合法性、完整性与关联性立体质证
- 沈阳刑事孟都律师:行政违法前置性认定的独立审查——非法经营罪中“国家规定”与“违反规定”的辩护穿透
- 诉讼缠身!*ST 卓然卷入亿元借款纠纷,经营承压,证券维权持续进行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实务解读:资产无法溯源的法律后果与长效防范
- 沈阳刑事孟都律师:被“刑事化”的民商事纠纷——以“对赌协议”“明股实债”失败引发的诈骗、职务侵占案为例
- 沈阳刑事孟都律师:“利用职务便利”的穿透式限缩——从“经手”到“处分”的职权核心回归
- 非法经营罪法律知识全面科普——什么是非法经营罪?如何认定?如何辩护?
- “财产损失”的规范判断:合同诈骗案中“交易目的实现”与“对价关系”的抗辩重构
- 沈阳刑事孟都律师:“利用职务便利”的穿透式限缩——从“经手”到“处分”的职权核心回归
- 沈阳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实务解析|婚内隐匿资产、离婚协议拒不履行本地起诉、取证、裁判全流程
- 沈阳六大高发刑事案件实务解析|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盗窃、开设赌场、职务侵占、偷越国边境本地取保、缓刑、不起诉裁判标准
- 行贿罪普法:商业往来合规边界与行贿犯罪司法认定全解
热门文章
- 在组织卖淫罪当中,SPA项目(手淫、口交、胸推)是否认定为卖淫
- 房产赠与涉及到的税费负担
- 深圳三男一女聚众淫乱 最终获刑七个月
-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
- 九民会议纪要全文(法〔2019〕254号)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2014年盗窃罪最新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审理强奸罪的司法解释汇编
- 27岁小伙被五旬大妈骗同居
-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B/T521-2004)
- 老公强迫老婆玩3P如何定性
- GA/T 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 营养期评定规范
-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二、三、四(全)
- 举报电话——最高法院、检察院、公安部、中纪委、中央各部委、中央电视台、中央各权威
- 合肥市公安局、分局、派出所联系电话、地址大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