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遗产继承律师】杨XX的遗产继承案
发布日期:2016-04-29 作者:何元金律师

原告:XXX,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身份证编号:XXX,电话:。
被告:XXX,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身份证编号:,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原告和被告共同继承被继承人及原告遗嘱继承的遗产,总价约万元。(遗产为位于XXX)。
2、请求判决确认被继承人遗产房屋的XXX归原告继承所有。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因病死亡。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因病死亡。
被继承人的遗产为:位于XXX。
被继承人XXX立下遗嘱:XXXX。”该遗嘱并经四川XXX公证处(2012)XX证内民字第XXX号公证书公证。
被继承人死亡后,原告曾多次和被告协商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事项,但是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和原告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予以支持。
此 致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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