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强行攀附车辆 掉下后遭车辆碾压致死
发布日期:2015-09-10 作者:金牌律师团队律师
2014年8月21日18时50分,刘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沿S315线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在途经衡阳县演陂镇某地段时,遇欧某站在道路中间拦车。刘某便减速并往左打方向避让,欧某见状随即双手抓住其车前右侧后视镜柱不放。刘某因害怕对方是吸毒人员前来敲诈,于是驾车往前慢慢行驶30—40米,致欧某从车上掉下,倒在其车的右前轮下。刘某来不及刹车,货车右前轮从欧某胸部碾压过去,欧某当场死亡。经鉴定,欧某系被车辆碾压,致肝脏及肺组织破裂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驾驶机动车遇突发事件时,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致人死亡的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死亡一人的后果,其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同时,被害人欧某亦存在重大过错。法院遂依法判决刘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生命事大,岂能儿戏?无端殒命,终是害人害己。
文章:衡阳县人民法院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最高法发布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 余某甲邓某甲邓某乙余某乙与李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
- 孙某某罗某刘某与曾某某杨某某张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
-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
- 交通事故中行人、电动车负全责,还能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吗?
- 车辆借给他人,出了事故又没交强险,车主要赔吗?
- 最高院典型案例:连续碰撞的交通事故中同一车辆的交强险可以多次使用
- 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竟能获得32w赔偿金?
- 男子被判偿还142万元后火速签下离婚协议,放弃全部共同财产,这笔债务怎么办?
- 潍坊市寿光市交通事故成功索赔经典案例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何要求赔偿损失?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交通事故成残疾,起诉索赔获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