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时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5-08-20 作者:刘斯亮律师
按照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的,应当在拍照后,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那么轻微财产损失的定义范围是什么呢?查阅各地相关文件后,认为,“轻微财产损失是指造成每车5000元(例如陕西、河南、山东、广西等地均为此标准)以下财产损失,机动车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等外表件损坏,但发动机、车架、底盘、转向、传动等部件未损坏,机动车可以继续驾驶的。”
双方对事实和成因无争议,应当首先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然后利用手头的拍照录像设备固定现场证据,最重要的是互相检查对方的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撤离现场把车开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立即向各自车辆承保保险公司报案。法迈律师团建议,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私了后期出现风险,进行快速处理时,应该主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以保证其法律效力。有条件的话还可以用手机、数码相机拍下现场照片、用录音笔录下双方对话。这些都是防止私了后出现纠纷的自我保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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