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其他刑事案例 >> 查看资料

为避检查卖淫女坠楼亡 老板鸡头分别领刑

发布日期:2008-07-0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桑拿浴室中的卖淫女为躲避公安机关的例行检查,在逃跑过程中不慎失足坠楼,经抢救无效死亡。1月19日,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法院一审以容留卖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毛连平、毛艳萍有期徒刑5年和1年零3个月;以介绍卖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郝宝全、施连明有期徒刑5年和2年,并对四被告人分处不等罚金。

  毛连平自2003年11月经营滁州市“汇丰”桑拿浴室后,郝宝全陆续将蚌埠来滁州打工的徐姓姐妹俩,施连明将妇女王某介绍至该桑拿内做服务员,从事卖淫活动。桑拿女服务员在客人洗完澡后便上前询问是否“敲大背”,若客人应允便提供性服务。卖淫所得钱款由女服务员领至前台毛艳萍处记账收取并由其与郝宝全、施连明结账,双方约定卖淫一次收费100元,卖淫所得钱款由桑拿、卖淫女、“鸡头”采取“四四二”的方式进行分账。

  2006年8月9日晚,公安机关到该桑拿室例行检查,在外望风的毛连平立即用手机通知桑拿工作人员遣散客人和卖淫女,正在从事卖淫活动的徐某仓皇窜至楼顶时,不慎失足坠楼身亡。

  法院认为,毛连平、毛艳萍多人多次容留他人卖淫,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容留卖淫罪。郝宝全、施连明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

 中新网-江淮晨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4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