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赌船四处游弋 百名赌徒挤满船舱
发布日期:2008-07-0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最新2月6日,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水上赌博案作出判决,王振兵、张士明等11名被告人因赌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管制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以20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
2006年7月,被告人魏连海、茅登山、刘扣华(在逃)三人合谋共同出资购置了1条钢质挂机船,意图出租给他人用于开设赌场并从中获利。8月上旬,被告人王振兵、张士明、老崔(在逃)租用了该船,王振兵主要负责赌船内的日常管理,张士明负责招募赌徒,老崔负责车辆安排、人员住宿及望风等。此后,该船先后在上海淀山湖及江苏吴江与浙江嘉善交界的水域内以“筒子复比”的方式进行赌博。2006年8月19日至25日间,共开设赌局十余场,每场参赌人员近百人,赌资均超百万元,王振兵、张士明等人从中抽头,非法获利近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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