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商贩无照摆摊打伤执法城管获刑9个月
发布日期:2015-05-19 作者:夏峰律师
47岁的郭某曾因殴打他人于2009年2月被拘留三日;因犯妨害公务罪于2012年12月被判刑6个月,2013年3月刑满释放。
去年5月19日上午,郭某和男友在公交枢纽站台北侧无照摆摊。当天,辖区城管队员对无照商贩进行清理。城管队员李某称,郭某和其男友长期在该处无照摆摊,多次被告知仍不听从管理。他们决定暂扣其商品。在执法人员清点商品时,郭某拿起塑料筐朝他们砸过来,伸手抓他衣领,将他胸口抓伤。经鉴定,李某构成轻微伤。郭某被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郭某构成妨害公务罪,且是累犯,应从重处罚。鉴于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当庭自愿认罪,可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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