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骑车意外死亡 家属起诉公路管理局获赔
发布日期:2015-04-03 作者:金牌律师团队律师
安全不是口号,生命只有一次。王某在一次夜晚行车过程中意外死亡,留下了丈夫、儿子和白发苍苍的父母,家人悲痛不已。近日,安徽省泾县法院审理一起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经调解,王某的四位家人与公路管理局达成调解协议,公路管理局一次性赔偿王某家人5.2万元,双方就此再无争议。 王某的儿子在泾县县城读书,她自己则在某乡镇开了一个小商店。她每天都在县城和乡镇来回奔波,白天开店,晚上骑电动车到泾县,陪儿子读书,希望儿子更加安心学习,有个美好的前程。但在2013年5月23日晚上九时许,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泾县到某乡镇的路上发生了一起事故,道路右侧有一断裂成两块的百米桩、电动自行车、血迹和头盔等。伤者就是王某,被送往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丈夫、儿子、父母,一家人沉浸在悲痛中,他们认为王某的死亡,是由于公路管理局未尽到自己的管理职责,于是愤然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合计21.98万元。
由于该起事故没有认定责任,案件在庭审中,王某的家人和公路管理局就管理局是否尽到管理职责激烈辩论。庭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双方,一方面告知王某的家人,王某作为成年人,夜晚行车自己应当尽到注意安全的义务;另一方面告知公路管理局,希望他们能本着公平的原则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过多次调解,公路管理局最终决定同意赔偿王某家属的部分损失。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最高法发布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 余某甲邓某甲邓某乙余某乙与李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
- 孙某某罗某刘某与曾某某杨某某张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
-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
- 交通事故中行人、电动车负全责,还能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吗?
- 车辆借给他人,出了事故又没交强险,车主要赔吗?
- 最高院典型案例:连续碰撞的交通事故中同一车辆的交强险可以多次使用
- 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竟能获得32w赔偿金?
- 男子被判偿还142万元后火速签下离婚协议,放弃全部共同财产,这笔债务怎么办?
- 潍坊市寿光市交通事故成功索赔经典案例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何要求赔偿损失?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交通事故成残疾,起诉索赔获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