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某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发布日期:2015-03-20 作者:段加涛律师
原告代理人:冯绍华 江西中景律师事务所律师
刑事被告人:王某
民事被告人:景德镇市某某管理处
受理法院:景德镇市昌江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被告人王某驾驶景德镇市某某管理处的赣H79083号机动车,沿瓷都大道由南向北,行至昌江区人民政府时,碰到了步行的原告和案外人周某某并造成周某某当场死亡,原告黄某某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
个月。
二、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景德镇市某某管理处赔偿原告柒拾叁
万元整;对原告之子女黄某、黄某某安排合同制员工岗位。
律师评析:
被告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导致一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驾驶人除负担刑责外,景德镇市某某管理处作为王某用人单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鉴于原告人家境本就贫困,能争取到更好赔偿是当事人愿望,律师责任。本案通过法院、律师与当事单位多次做工作,晓之法外情,伸出援助手,使受害人家庭赔偿最大化,既货币补偿又子女安置,解决了受害人因残困境和后顾之忧。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最高法发布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 余某甲邓某甲邓某乙余某乙与李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
- 孙某某罗某刘某与曾某某杨某某张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
-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
- 交通事故中行人、电动车负全责,还能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吗?
- 车辆借给他人,出了事故又没交强险,车主要赔吗?
- 最高院典型案例:连续碰撞的交通事故中同一车辆的交强险可以多次使用
- 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竟能获得32w赔偿金?
- 男子被判偿还142万元后火速签下离婚协议,放弃全部共同财产,这笔债务怎么办?
- 潍坊市寿光市交通事故成功索赔经典案例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何要求赔偿损失?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交通事故成残疾,起诉索赔获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