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其他刑事案例 >> 查看资料

打工仔不服检查殴打民警被判刑

发布日期:2008-07-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2月12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吴彬有期徒刑二年,判处被告人李滕李、陈先进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
    2006年9月18日晚,崇福镇派出所民警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对辖区进行治安清查。在一处建筑工地对外来务工人员检查时,被告人吴彬以手机被弄坏要求赔偿为由,将执法民警关在屋内不让离开,并手持菜刀在自己身上比划,威胁要砍死人。在场的被告人李滕李先后拿钢管、榔头、螺纹钢凿子等物,威胁、殴打民警,陈先进用拳头殴打并持械威胁民警。三名民警受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彬、李滕李、陈先进在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时,以暴力殴打、语言威胁等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