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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命徒棉被盖住电网越狱 杀人抢劫被判20年

发布日期:2008-07-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身负B级通缉令逃至广州杀人抢劫。昨日(8日)上午,轰动一时的湖南永州越狱犯林光顺因故意伤害、抢劫、脱逃三罪及没有服完的刑期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判后,林光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棉被盖住电网越狱


    据悉,林光顺是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人,文化程度初中。1998年12月3日,因犯抢劫罪、强奸罪,林光顺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此后便在湖南永州监狱服刑。2005年11月5日凌晨,他与同监室的服刑人员曾昭叶(另案处理)开始密谋越狱,将监室窗户的铁栏杆锯断后从窗户爬出,绕过重重关卡,一路狂奔到监狱的围墙边,用木杆做成简易梯子架在围墙上,用棉被与大衣盖住墙顶的高压电网,以此逃出监狱。


    当天早上7时,永州监狱狱警在清点人数时,发现林、曾二人失踪,迅速将情况上报,2005年11月28日,湖南省公安厅发出B级通缉令,各悬赏1万元缉拿两名逃犯。同年12月13日,试图潜回老家邵阳的曾昭叶在所乘坐的K267次列车经过张家界火车站时被警方抓获。


    逃至广州杀人抢劫


    据曾昭叶交代,他和林光顺一起跑到了广西玉林,在广西躲藏期间,本来林光顺曾提出一起偷渡去香港,但曾昭叶没有答应。两人不久在玉林分开了。当警方闻讯火速赶往玉林追捕时,狡猾的林光顺早已潜往广州躲避,并接二连三犯案,至最后被警方抓获。


    据法院查实:2006年1月16日晚10时许,林光顺在广州荔湾区光复南路按摩时,发现手机被偷,与按摩女及另外两名男子发生争执 扭打过程中,一名男子随即掏出一把尖刀,林光顺顺手抢过刀将对方捅死,然后迅速逃离现场。


    4天之后的晚上8时,林光顺潜入白云大道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内,尾随女老师李某至其住房,持刀威逼李某问出银行卡密码,抢劫得手4500元和其他首饰等物;同年2月2日晚10时许,林光顺再次来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内,用同样手法抢劫女老师张某,得手800元与MP3一台,林光顺嫌钱少,又持刀以强奸作威胁,要张某拿两万元,后因惊动该校保卫,只好逃离现场。


    认罪态度好获轻判


    2006年2月13日,林光顺在广州市东山口租房时被警方抓获归案。同年11月23日,林光顺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抢劫、脱逃三项罪名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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