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其他刑事案例 >> 查看资料

4农民为小利贩毒 2人被判死缓

发布日期:2008-07-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4个30多岁的农民为小利贩卖毒品海洛因,近日被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重刑。
    2006年2月,广西田阳人覃文智为了1万元好处费,在广州受一名自称是北京籍的李姓男子委托,收下9万元毒资帮联系购买、接送海洛因。覃文智到靖西县找同乡罗少献,经罗介绍认识其内弟赵强,商定购买毒品后,覃文智将9万元毒资汇入罗少献的农行卡,罗扣下5000元后将8500元转交给赵强,赵强又扣下5000元后将8万元交给许加宁购买毒品。许在岳圩镇中越边境以7.8万元价格向一名男子购买一块海洛因拿回家里,从中抠取指甲大一块用纸包成两小包藏在右脚皮鞋里留着自己吸食。

    2月26日中午,许加宁驾摩托车把海洛因送到县城交给赵强,赵强按罗少献通知赶到旅馆将毒品交给覃文智,覃即乘坐出租车前往广州,途经德保县时被百色市公安局禁毒民警拦截,当场从覃文智所穿夹克衣袋里查获一块净重340克的毒品海洛因。尔后,禁毒民警在靖西县将罗少献、赵强抓获,并将与赵强同行的许加宁一并带回公安机关询问。经审讯,罗少献、赵强供述了贩毒事实,赵强并指认许加宁参与了贩毒。

    百色中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构成贩卖毒品罪,赵强归案后能向公安机关提供重要线索,协助抓获同案人许加宁,属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因此判处覃文智、许加宁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赵强无期徒刑,罗少献有期徒刑十五年。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