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其他刑事案例 >> 查看资料

司机模仿领导签名侵吞六万被判刑

发布日期:2008-07-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小车司机钱小平模仿领导签名报销,侵吞公司钱款6万余元,2月9日他被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缓刑2年3个月。
    经审理查明,2006年1月至8月期间,钱小平利用担任上海某服饰公司小车司机、熟悉领导签名的职务便利,虚构需报销的事实,采用让他人开具发票、填制单位报销凭证、模仿单位领导签名等方式,避开公司审批控制流程直接至公司出纳处报销,先后非法侵占公司钱款共计人民币6万余元。案发后,钱小平退缴了全部赃款。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4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