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刑释犯重操旧业多次诈财12万
发布日期:2008-07-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一名曾因犯诈骗罪而受过刑事处罚的中年妇女,谎称自己能为他人办理上学、取保候审等事宜,先后诈骗被害人12万余元。日前,被告人史葵红被起诉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法院。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5月至8月,被告人史葵红谎称自己能够帮助被害人胡女士的儿子办理到取保候审手续、免除刑事处罚事宜,虚构需要疏通关系等事实,先后骗取被害人胡女士共计人民币46500元。
2006年2月至6月,被告人史葵红谎称自己能够帮助被害人胡先生的女儿办理到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就读事宜,虚构需要向军队领导送礼运作、购买房屋需要支付首付款等事实,先后骗取被害人胡先生共计人民币73300元。
2006年3月,被告人史葵红谎称自己能够帮助被害人萨先生的女儿办理到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就读事宜,虚构需要运作费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被害人萨先生人民5 000元。
综上,被告人史葵红共实施诈骗行为3起,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12.48万元。2006年6月22日,被告人史葵红在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小区被抓获归案,上述赃款已退赔人民币20 900元。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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