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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暴打洗劫贴小广告男子领刑

发布日期:2008-07-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赵某本想在市场内贴个小广告租房,不料被市场“保安”痛打一顿并洗劫一空。日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保安”童树合有期徒刑3年。
    2006年8月8日晚上7点多钟,赵某想把自己租的房转租出去,就让朋友陪他一块贴小广告。两个人来到木樨园某市场,往厕所的墙上贴了一张。这时,自称是市场保安的童树合带着许多男子从厕所北面屋里出来,制止二人贴广告。童树合拿一个木底拖鞋,往赵某的头上和身上打,将鞋都打裂了。之后,童树合还让赵某赔钱,赵某掏出钱包准备给钱的时候,童树合看见他的钱包里有钱,就说赵某抢劫,赵某被打的实在受不了,就只得把钱包交给了童树合。童树合总共抢走二人600多元。后赵某和朋友报案,童树合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庭上,童树合辩解称自己没有抢劫,自己是市场管理员,有权对乱贴小广告的人进行罚款。

    丰台法院认为,童树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关于被告人的辩解,法院认为,童树合使用暴力手段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后,当场取得被害人的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其辩解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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