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警戳瞎邻居一只眼睛获刑4年
发布日期:2008-07-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26岁的原朝阳公安分局小关派出所民警王金坡,为了替岳母“出气”,与妻子李雪在殴斗中将邻居一只眼戳瞎。在一审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后,李雪提出上诉,被北京市一中院终审驳回。王金坡因没有上诉,判决生效。
据法院查明,2005年5月,李雪的姥爷因为琐事与邻居高增元弟兄吵架,为此李雪的母亲给女儿打电话,得知此事,李雪立刻开车赶回家,并与高家发生争执,随后,李雪给丈夫王金坡打电话,让他带人来“增援”。
不久,王金坡带着五六个人赶到,对高家兄弟大打出手,殴斗中,高增元的左眼被煤夹子戳伤。王金坡等人则逃离了现场。
半年多后,左眼几乎失明的高增元听说打人者是警察,于是挨家派出所找人,并最终通过小关派出所公示墙上的民警照片认出了王金坡。2006年2月24日,王金坡被朝阳分局纪委控制。
在接受调查时,王金坡一口咬定案发时他并不在现场,而是和一个朋友在为别人定婚车。面对大量证据,他才承认自己撒谎,还指使朋友为自己作伪证。
法院判决认定,王金坡和妻子李雪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致人重伤。考虑到二人一次性支付伤者16万元赔偿款,故对其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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