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其他刑事案例 >> 查看资料

假证明骗信用卡 恶意透支被判刑

发布日期:2008-07-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近日,27岁的范某因骗取信用卡并恶意透支2万余元,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03年12月16日,小范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申请办理了招商银行的信用卡一张。12月24日,小范开始使用该信用卡透支,共计人民币14472.9元。

    2004年2月16日,小范采用相同的手段,再次申请办理了中信实业银行的人民币及美元双币信用卡一张,并于次日开始透支,共计人民币6684.02元。

    招商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多次向小范催收欠款,但小范一直不予归还。2005年10月31日,小范自动投案,后其家属将上述款项及利息、滞纳金退还。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范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小范能够投案自首,案发后其家属积极帮助退赔,弥补犯罪行为给被害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小范系初犯,当庭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故法院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宣判后,被告人范某表示服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4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