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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城镇赔偿

发布日期:2014-07-22    作者:邹超律师
  农村户口,城镇赔偿  
    
  农村户口,城镇赔偿  
    在我们办案中,很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是外地城镇或者是农村户口的,在郑州受伤了,往往很困惑,不知道该适用哪里的标准赔偿。根据相关规定,只要是在郑州发生的交通事故,就适用郑州的赔偿标准,但郑州的赔偿标准也分为城镇和农村两种,相差很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和郑州市的司法实践,只要受害人能证明事故发生前在郑州居住满一年,事故发生前一年在郑州有稳定的收入的,都可以按照城镇户口来赔偿。
     要证明以上两点,主要有以下材料需要准备:(1)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在郑州城区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证明;(2)在郑州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的暂住证或者是居住证;(3)购房满一年的房产证;(4)事故发生前满一年的社保证明;(5)在郑州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6)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和收入证明。这些材料如果有,最好能准备齐全。
以上材料中,暂住证是核心。暂住证上列明的暂住地址最好是郑州市的城区,来郑日期最好在一年以上。如果暂住地址是郑州农村或者是在郑州居住不满一年,有可能不能按城镇户口赔偿。在我们实际办案中出现过这种情况,所以特别提醒注意。受害人在准备暂住证时,需要看清楚来郑日期和暂住地址,这样才比较有把握按照城镇户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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