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确有难解之题
发布日期:2014-07-21 作者:王代华律师
东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的一位法官说:“面对一个个等待救命钱的死伤者家属,我们一贯是穷尽一切执行手段,但却收效甚微。执行款不能及时全额到位已经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很多受害者家属甚至因此对法院的执法公正性产生了怀疑。而事实上,法院在执行中确有难解之题。”
据该法官介绍,交通肇事案件赔偿难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责任人缺乏赔偿能力。很多情况下,当事人即便变卖家产仍远不足以赔偿法院认定的赔偿数额。特别是一些特大交通事故,有的车毁人亡,有的被判处刑罚,肇事者自身已经丧失了基本生活能力,赔偿更是无从谈起。“此外,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使得通过保险获得赔偿在立法层面上有了依据,但仍然存在着受害人诉前难以向保险公司理赔等问题。”
交通事故受害人通常在起诉前都会向加害人及其保险公司寻求赔偿,但却很少能够获得赔付,原因就在于现行的保险赔偿机制并不顺畅,受害人向保险公司求偿需要琐碎的手续,而且保险公司往往在确定赔偿金额时机械地适用保险业内部规范,迟延赔付、拒赔情形仍然较多。
对此,东城法院法官说,目前机动车主投保意识都已明显提高,除交强险外往往还会投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三个险种的保险如果能够有效衔接,在很多情况下是基本能够弥补车祸造成的损失的。但是,对于大型货车,依赖现有保险制度仍远远不够。大型货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非死即伤的恶性后果,很多货车运输公司虽然主动要求投保高额保险,但保险公司往往出于自身经营风险的考虑,拒绝承保更高保险金额的责任险。一旦责任人无力赔偿,直接的后果便是被害人难以得到足额赔偿。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庭审律师观点合理却未被法院采信的核心原因
- 广州诉讼解惑:庭审律师说得很有道理,法官为何不采纳?
- 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能否起诉重新分割?
- 起诉前当事人决定不再起诉,律师前期工作完成,无需再补缴律师费
- 检察听证常识科普|听证看不到完整案卷?别误解办案流程
- 民事维权科普:事实占优势,也未必能顺利拿到支持
- 打官司明明自己有理,为什么最终还是败诉?很多当事人都存在认知误区
- 民事判决存在法律适用错误,区检市检均不支持监督,还有哪些合法救济途径?
- 一审败诉不要盲目上诉,民事二审改判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 打官司为什么告错人,就算有理也无法实体审理?
- 枉法裁判的判决书里面,会出现 “投名状” 吗?
- 一审胜诉后被告上诉,二审改判翻盘概率大吗?广州民事二审实务详解
- 派出所笔录复制粘贴,起诉状标准表述
- 司法鉴定存在技术漏洞,法官是否能够识别?
- 法官能否识别司法鉴定报告隐藏的技术缺陷?专家辅助人有什么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