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风险防范
发布日期:2014-05-18 作者:连会有律师
第二步、互签保密协议。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前特许者和被特许者应当签署一份《保密协议》以保护双方各自的权益。对于这类规定,被特许人应当注意,即使你的员工泄漏了有关特许人的秘密,被特许人也应当承担责任。而特许人也应当保护被特许人的财务状况及个人隐私等。
第三步、阅读了解特许经营合同。由于特许合同只是特许者事先拟好的格式合同,规范合同内容将是必要的。尽管特许业务不同,特许权也会相应有所区别,但下列条款,应是所有种类的特许经营合同都必须具备的。
1、合同期限和展期。通常情况下,许多特许者允许被特许者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延长合同期限,但注意展期的条件不能过于苛刻,被特许人应当要求在平等条件下有优先给予展期的权利,以避免打开了市场最后却被终止了特许。
2、首期特许费和其他费用。合同应说明首期特许费、定期的费用(如特许权使用费和广告费等)和其他费用的计收办法和支付方式。
3、经营场所。特许者可以代替被特许者负责选择其经营场所,也可由被特许者负责选址;但特许者应起指导和最终核准的作用。
4、培训。合同应明确特许者培训计划的性质、内容、期限和地点。有些特许者在强制性培训计划之外还设置了选择性的培训计划。
5、“商圈”禁止竞争条款。由于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后在一定区域内从事商业活动,并为之付出努力。因此在合同中被特许人应当要求特许人明确在其商圈内不能再行设立加盟店和直营店。
6、优先购买权。为了控制特许体系,某些特许者保留自己从被特许者那里购买特许业务的权利。对于这样的限制,加盟者应当引起重视,这等于在给以后的资产转让设置了限制。
7、合同解除及其后果。特许经营合同一旦被解除或终止后其后果的处理非常复杂。通常情况下会增加很多条款要求被特许者承担各种义务。对这类条件被特许人应当特别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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