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等诉杨某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发布日期:2014-04-11 作者:政法毛教授律师
【案件基本信息】
1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当事人
原告:冯某、李某、肖某、冯甲、冯乙(由我所律师//www.jieruilaw.com代理)
被告:杨某、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某分公司
【基本案情】
2010年10月,原告方亲属冯某在天津市某村横过马路时闯红灯,被被告杨某驾驶A牌号小汽车撞倒,冯某不幸当场死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由冯某、杨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事故时冯某之妻肖某怀有身孕,于2011年1月生育次子冯乙。长子冯甲于2003年出生。冯某为农村户口,事发前系某电子科技广场有限公司员工。
杨某向原告方预付25000元,持有新加坡身份证,向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购买了交强险,保险责任限额122000元,另承保了第三者责任保险500000元。
【判决】
一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某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122000元保险责任限额内向冯某、李某、肖某、冯甲、冯乙赔偿11000元;
二被告杨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395292.01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最高法发布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 余某甲邓某甲邓某乙余某乙与李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
- 孙某某罗某刘某与曾某某杨某某张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
-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
- 交通事故中行人、电动车负全责,还能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吗?
- 车辆借给他人,出了事故又没交强险,车主要赔吗?
- 最高院典型案例:连续碰撞的交通事故中同一车辆的交强险可以多次使用
- 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竟能获得32w赔偿金?
- 男子被判偿还142万元后火速签下离婚协议,放弃全部共同财产,这笔债务怎么办?
- 潍坊市寿光市交通事故成功索赔经典案例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何要求赔偿损失?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交通事故成残疾,起诉索赔获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