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酒后驾车仍然拼车 出事故受伤自担责
发布日期:2013-11-02 作者:赵昱婷律师
袁某与林某是住同一小区的邻居,又在同一办公楼上班,2012年1月12日晚8时许,袁某给林某打电话,表示希望可以搭乘其车辆一同回家,林某表示同意。在行驶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某处时,林某驾驶的小客车与程某的车辆追尾,造成袁某右股骨骨折、左腿挫伤,共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林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程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袁某将林某、程某共同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8万余元。
庭审中,林某对事故事实和责任认定均无异议,但认为袁某系无偿搭乘其车辆,且其已告知袁某自己刚喝过酒,但袁某仍然坚持搭乘,故袁某应自行承担损失。据袁某陈述,其的确知道林某系酒后驾车,但没有预计到会发生交通事故。
法院经审理认为,此次事故经认定林某负主要责任,程某负次要责任,考虑程某和林某的过错程度,认定对袁某的损失由林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程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鉴于袁某系无偿搭乘林某车辆,林某并未从其搭乘行为中获益,且袁某明知林某驾车前曾有过饮酒行为仍坚持搭乘,综合考虑应适当减轻林某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认定,对袁某的损失由林某承担45%的赔偿责任,程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袁某自行承担。 责任编辑:孙剑岚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酒后驾车不予赔偿
- 2026沈阳交通事故全责赔偿律师_保险拒赔 / 伤残鉴定专属代理
- 2026沈阳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律师|协助评级?精准索赔
- 2026沈阳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律师|协助评级?精准索赔
- 2026沈阳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律师|协助评级?精准索赔
- 北京吴律师代理交通事故案件,胜诉!
- 因交通事故受伤后一直领取单位工资的,还能主张误工费吗?
- 【大连交通事故律师】全责致人死亡案:精准抗辩,实现保险全额理赔
-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专业代理锁定保险赔偿范围
- 乘客在公车“站立禁区”遭遇车祸身亡,责任如何划分?判了!!
- 下公交车时发生事故,她是“乘客”还是“第三者”?
- 赔偿152万元!乘客开门致人重伤,司机全责!
- 交警定“司机全责”,赔偿就该“全额兑现”?
- 交通事故次要责任获得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补偿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三)
热门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