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间行长有变动10年前合同仍有效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10余年前,银行原任行长与他人签下允许在单位门口一侧建门面房的协议;10年后,银行状告商户建房侵权。近日,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法院依法审结此案,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1995年的11月7日,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文峰支行(以下称建行)与杜某签订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建行同意杜某在其单位门口右侧建一门面房,由杜某自己投资、建造并收益。1996年11月7日,双方签订协议再次申明上述内容,并约定该协议为长期协议。两份协议上均有建行原法定代表人高某的签字。协议签订后,杜某即在建行门口右侧建造一门面房,并以建行名义分别向城建部门和土地局交纳了临建费和出让金。门面房建好后,由被告户喜来承租,被告起字号为“喜来烟酒部”,经营烟酒等货物。
2002年,建行拍卖该楼时遇到麻烦。建行综合楼及连接体被公开拍卖给中国金龙松香集团公司,因为杜某的门面房占据了该楼一侧的走廊和楼梯出入口,致使大楼的交付工作不能顺利结束,双方间1000多万元的交易行为受到影响。建行遂通知户喜来,让其拆除门面房,但交涉无果。建行向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拆除所建门面房,停止侵权,排除妨碍。
法院经审理认为,建行于1995年11月7日和1996年的11月7日与杜某所签的两份协议上均有原告单位原法定代表人高某的签字。高某作为原告单位当时的法定代表人,其与杜某签订协议的行为应视为职务行为,故该两份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且该案中涉及的门面房系杜某所建,被告户喜来作为该门面房的使用人,对该门面房无处分权。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2026年8月上海诚信可信的资产继承律师王静,沙某打印遗嘱效力纠纷庭审实录,实务判例深度拆解分享
- 北京遗嘱继承律师许迪律师:遗嘱效力纠纷专业解析,以案详解打印和录像遗嘱高频法律漏洞
- 2026年7月上海专业靠谱资产继承律师王静,曹姓老人瑕疵代书遗嘱被判无效案,遗产纠纷实务判例深度剖析分享
- 2026年7月上海资产继承专业靠谱律师王静|沙某打印遗嘱效力纠纷案复盘,遗产维权实战判例解读分享
- 2026年7月上海资产继承专业靠谱律师王静案例分享:杨女士代书遗嘱案,助力董女士全额守住近两百万拆迁存款遗产
- 再婚老人出资购房登记在继子名下,继子主张"赠与"能否成立?——沈阳张俊杰律师承办继承纠纷胜诉案例
- 自书遗嘱有效吗?答案是必须具体合法的形式,否则起纠纷
- 亲属分家析产与继承纠纷案解析:吴丁亚律师巧促调解,实现当事人权益最大化
- 遗漏部分法定继承人的法定继承公证,法院对其效力应如何认定
- 不尽赡养义务少分遗产,尽孝子女多分60%
- 继承纠纷,“无需返还”的出资是赠与还是共同财产?——共有权确认分割案
- 亲生儿子起诉继母要求继承分割父亲遗产最终却被判决少分遗产
- 生前给儿子20万用于买婚房,父亲去世后继母要求返还,法院怎么判?
- 网上聊天的“承诺”能当“遗嘱”用吗?
- 彩礼究竟归女方父母,还是女方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