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无牌照摩托车遇交通事故获赔
发布日期:2013-09-03 作者:李芬律师
案情分析:本案中B驾驶机动车在超车时未确保行车安全,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B是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应由公司担责,B个人不承担责任。A虽然驾驶无牌照机动车,但与事故发生无直接关系,因而不承担责任。
律师提醒,遵守交通规则,保障人行、车行安全,就是保障您人身、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请立即向交警求助,以保证事故的及时有效处理。车主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派人来勘察定损,在勘察员未到来之前保护好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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