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花园维权案首次开庭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成被告
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原告要求被告撤消去年9月16日做出的《关于规划送审方案的批复》,原告认为被告所作出的该批复属于超越职权实施行政行为,由于其违法行政行为导致新浦南路的修建。被告代理人则辩称,该局作出该批复并不越权,而且新浦南路相关手续已经补齐。经过近2小时审理,合议庭宣布休庭。30分钟后重新开庭,审判长认为被告主体应该是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原告代理律师同意变更主体后,审判长再次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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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为了维护“相邻权”,丽江花园42名业主通过代理律师,向番禺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诉状,要求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番禺分局撤消在去年9月16日作出的《关于规划送审方案的批复》,该批复同意番禺区大石镇政府作出的《新浦南路规划》方案。
诉状中称:市规划局番禺分局在今年1月13日向业主作出《信访复函》,就新浦南路的合法性问题进行了答复,确认“新浦南路规划是在广州市规划局编制的《番禺片区发展规划》中确定的一条贯穿整个南浦岛的东西向市政道路,该道路按40米道路红线、两侧各5米绿化退缩控制”。该局同时在该复函中附上在去年9月26日作出的《关于规划送审方案的批复》,同意番禺区大石镇政府作出的《新浦南路规划》方案。
紧挨丽江花园居民楼的新浦南路从去年12月8日起开始拓宽,业主们了解到,工程完工后,新南浦路将从原先的15米宽变成一条40米宽的双向六车道的道路,发展商在售楼时承诺的拥有“两岸桃柳,一河荷花”的美景也将成为泡影。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丽江花园的业主自发到工地上阻止道路施工。
今年1月4日,在争执中两名业主被施工队员打伤,此后,道路扩建工程停顿下来,在今年广东两会期间,政协委员成良玉、王则楚等人在1月13日向大会提交了丽江花园提案,认为新浦南路应停建。
新浦南路风波中的核心问题是,扩建新浦南路程序是否合法;扩建后究竟谁受益。业主们在经过3个多月的维权活动后,最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他们“受到损害的利益”。
业主和代理律师认为,新浦南路的规划应由广州市城市规划局批准,番禺区分局无权批准该规划,所以该分局所作出的《关于规划送审方案的批复》属于超越职权实施行政行为。由于其违法行政行为导致新浦南路的修建,而该路的修建将会制造大量的噪音和空气污染,侵害了业主享有的“相邻权”,为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业主代理律师还一并提交了一份要求在诉讼期间停止执行《关于规划送审方案的批复》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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