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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经营状告工商 官司输了

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四川宜宾工商部门查封一不具有经营资格且经营涉嫌质量低劣产品公司的商品及经营场所,该公司一纸诉状将工商局告上了法庭。近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一审判决:维持翠屏区工商局去年10月的处罚决定,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由告状者承担。

  2002年7月,宜宾人刘德友开网吧,在宜宾捷用电脑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8台电脑,共计12000元。但这批电脑经常死机,有几台根本不能联网。捷用公司多次修理都没修好,最后就不管了。当年10月,刘要求将电脑退还,但对方称每机只退300元,刘遂投诉到翠屏区工商局。

  翠屏区工商局查明,捷用公司核准经营范围只能从事咨询、服务经营活动,不具有经营电脑的资格且销售的电脑涉嫌产品质量低劣,2002年10月,工商局查封了这批电脑及捷用公司电脑经营场所。

  捷用公司对此不服,今年2月一纸诉状将翠屏区工商局告上法庭,称工商部门不该查封,要求工商局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3月5日,翠屏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捷用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近日已上诉到宜宾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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