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免费服务的项目(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②为失业人员和特殊服务对象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③推荐需要培训的失业人员和特殊服务对象参加免费培训或者部分免费培训;特殊服务对象: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和随军家属、市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④办理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录用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等项事务;
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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