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须知(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事依据 | 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中的中方合营(含合作,下同)者到市工商局广告管理部门呈报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审定。 2、中方合营者应向国家工商局报送下列文件: (1)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报告; (2)中方合营者所属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项目建议书; (4)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5)合营各方的登记注册证明; (6)合营各方的资信证明; (7)采用的主要制作设备,技术及其来源证明; (8)广告管理制度; (9)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初审意见。 3、中方合营者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定意见书》向南京市外经贸部门呈报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合同和章程,经审查并核转报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批。 4、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报送下列文件: (1)地方外经贸部门或国务院部、委、局的报送文件;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定意见书》; (3)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合同、章程; (4)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5)合营各方的签证注册证明; (6)合营各方的资信证明;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核准书; (8)合营企业的董事名单及各方董事委派书。 5、中方合营者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定意见书》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批准证明,向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资企业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注册手续。 6、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依据《广告经营资质标准及广告经营范围核定用语规范》予以核定。 |
办事流程图 | 暂无! |
办事时间 | |
办事地点 | |
办事时限 | |
相关材料 | |
服务承诺 |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企业职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工伤认定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核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开垦国有荒地及未利用土地的审核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建设用地的审核
- 修改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的核准
-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核准、变更、注销的登记
- 西藏自治区成立社会福利企业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成立儿童福利机构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基金会成立登记办事指南
- 省打假办工作职责(广东)
- 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定(广东)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听证规则(广东)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事大厅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广东)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投诉中心办事程序 (广东)
热门文章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投诉中心办事程序 (广东)
- 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登记(北京)
- 门诊部、诊所、内部医务室的变更(深圳)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注册(北京)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事大厅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广东)
- 省打假办工作职责(广东)
- 门诊部、诊所(社会办)的设置(深圳)
- 开办经营性停车场的审批(深圳)
- 变更或增加经营范围(深圳)
- 申办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条件及申报程序 (南京)
- 期刊出版单位的变更(名称、业务范围、主办单位、主管机关、登记地)(北京)
- 设立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初审(深圳)
- 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办事指南(南京)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投诉中心情况介绍(广东)
-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务范围、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章程变更登记(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