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入场经营《营业执照》应提供的材料(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事依据 | |
办事流程图 | 暂无! |
办事时间 | |
办事地点 | |
办事时限 | |
相关材料 | 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领取营业执照,申请者可直接向该市场所在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 注册登记申请书; 2. 入场者主办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仅分支机构需要); 3. 入场单位负责人任命书(仅分支机构需要)及身份证复印件; 4. 主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民事责任担保书(仅分支机构需要); 5. 与市场主办单位订立的场地设施租赁合同。 从事特殊行业的需提交相应的前置审批文件。 从事建筑业的还需提供建筑业资质证书和南京市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从事运输业的还需提供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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