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法规培训须知(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根据《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检查实施标准》和《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零售)检查实施标准》的要求,为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医疗器械法规、规章,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我局培训中心定期举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法规和质量管理”培训班。
培训对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质量机构负责人、质检员、验收员等)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
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医疗器械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体外诊断试剂经营
企业(批发)验收标准》、《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检查实施标准》、《江苏
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零售)检查实施标准》等验收标准和实施细则;以及《医疗器械经
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推荐)》等。
培训方式: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并班培训,企业负责人一天半课时、质量管理人员
两天课时,内容有合有分。课程结束组织书面考试,考试内容有别。考试合格,企业负责
人发培训证,质量管理人员发上岗证。
培训时间:每月18日-19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考试时间培训时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南京市中和桥北村1号,乘65,27,82,81,118,99,120,110路车,南金线,南广线公交车到中和桥站下。
另:兼营医疗器械的药品连锁企业门店和单体药店相关人员的培训,并入市场处的有关培训,培训时间为单月的8号、9号
联系电话:58007201 58007201
联系人: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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