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居留资格决定书
发布日期:2012-09-19 作者:蒋艳超律师
_____公安局
取消居留资格决定书
公( )取字[ ] 第 号
违法行为人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
国籍/地区_________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 于____________ 日持_______ 签证入境
因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决定取消其境内停留资格,限于 _____________前离境。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违法行为人(签名):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违法行为人,一份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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