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黄金如玩模拟游戏 投资者两千多万化为乌有
发布日期:2012-07-20 作者:黄志斌律师
对于愈演愈烈的“地下炒金”热来说,这无疑是一记重拳出击。然而,有专家表示,大大小小的地下炒金公司已不鲜见。目前,国内专属于黄金市场立法的《黄金市场管理办法》千呼万唤终未出来,而没有常规化的管理机构,使得地下炒金至今仍处于灰色地带。有专家呼吁投资客千万莫趟“地下炒金”这一浑水,以免“裸身”出户。
文/本报记者杜安娜 实习生冯军福
安徽的贾学华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会以对簿公堂的方式与这家黄金投资公司见面。
悲喜炒金
月入百万到日亏千万
2008年8月,他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声称是一家做黄金投资的专业公司,年利润可达百分之百。
连股票都没摸过的贾学华先是婉言拒绝,然而接下来,贾学华隔三差五就接到电话。2008年年底,在这家黄金公司的盛情邀请下,贾学华专程去公司参观。看着地处城市CBD的豪华办公室,还有“专业”的工作人员,贾学华彻底打消疑虑,在2008年最后一天,向该公司汇出100万元资金。
汇款后两小时,贾学华就收到对方通知,他可以在该公司的交易平台上用专属账户炒黄金。但直到2009年1月下旬,他都没进行任何操作。为此,投资公司特意从北京和广州各派一人到安徽,教他如何操作交易系统。
第一步终究还是迈出了:2009年1月,贾学华在操作系统内小试,卖出5手,当日系统交易记录显示,公司收取手续费100元,账面亏损247.50元。
出师不利反而让他觉得有点意思,决定再试一试。紧接着第二笔,他又卖出10手,赚了3566元。一连持续半个月,贾学华赚多赔少,除去几千元的手续费,他净赚40万。他开始着迷,50万元、100万元……源源不断打入该公司提供的汇款账户。
2009年上半年,贾学华几乎每天都有几千几万元的进账。他的胃口也越玩越大,每次下单都是几百手,有时甚至月入百万元。
直到2011年4月18日,贾学华打开账户一看,整个人都懵了,当日账户显示亏损1400多万元。4月20日,黄金公司通知他由于亏损导致账户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从2009年到2011年间他净投入的两千多万元瞬间化为乌有。
忽悠游戏
虚拟数据中自娱自乐
一连几天,贾学华都没缓过神来,两千多万元说没就没。而该公司的一名员工主动找到他,劝他“不要再玩了”,留下一句“如果你赚钱了,我们公司不就亏钱了嘛”。贾学华不得其解,他暗自向人请教,并上网仔细查了查,终于明白过来,在长达两年多自己深陷了“地下炒金”的泥潭。
他回头琢磨,很多之前一闪而过的疑点被一一印证。他发现,该公司提供的交易平台上,除了标出价位和涨幅外,交易总量从头至尾都显示为“0”。“有时候,想把赚的钱取出来,系统就会突然出故障,无法套现。还有很多次,在交易的关键点,系统操作突然失灵,同时,公司的服务热线也‘巧合’打不通”,贾学华说。
此外,他还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比如,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可以进入交易系统,任意篡改交易。越想越觉得蹊跷,贾学华决定弄明白。在律师的帮助下,他找到交易的第三方托管银行,答案让他哭笑不得:投资公司提供给他的这份第三方监管合同是假的,投资公司提供给他的打款账户也只是普通的储蓄账户,并非交易账户。
“我们质疑该电子交易系统的真实性,如果是虚拟的,贾学华是被忽悠在一堆虚拟数据里自娱自乐,汇款早已进入公司账户,但结算却是真实的。”广东广之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远鸿分析地下炒金的一般套路:客户下的所有交易单都没进入正规黄金交易所,而是与投资公司进行一场“赌博”,俗语称“黄金对赌”。理论上说,如果客户做对了方向,投资公司就输了,反之,投资公司就赚了,但实际上,很多投资者都输得一干二净。
纠结官司
损失一般均难追回
按道理,输赢的机会均等,但提醒贾学华“不要再玩下去”的这名公司员工,不久便辞职。他向记者透露:其实每个软件平台都是有后台管理员,客户持仓、交易情况甚至更改密码,都被看得清楚。“对赌”既然是由投资公司做“庄”,那么它就能操控行情系统,任意修改客户资料、密码和交易数据,还可以强行平仓和改单,在关键时刻故意制造“滑点”,阻止成交。所以,如果客户做对了方向就无法成交。只要客户一直玩下去就注定是一场必输赌局,所有投资款从掏出腰包的一刻起,就注定是“人家碗里的菜”。
弄清楚状况后,贾学华分别向工商部门、证监会反映情况。工商部门认为此事“涉嫌刑事诈骗,属于公安部门的监管范围”,而证监会则回复,该情况“涉及非法黄金交易平台的违法行为”,建议去找人民银行对此事进行行政认定,再交公安机关处理。
贾学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得到的答复是,所有“买卖行为均属自主操作”,给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部门解释:需有相当数量的投资者一起举报公司诈骗才行。仅“涉案金额”一项不足以作为立案的决定因素。
但其他投资者早已无从寻找,贾学华只有提起民事诉讼。在6月19日的一审判决中,法院未能认定贾学华一案是“地下炒金”。“此类案件层出不穷,正排队等待人民银行的行政认定”,刘远鸿说,贾学华虽已提起上诉,但等待判决的路还很漫长。
“受害人的损失一般追不回来,即使追回来也属于该公司的非法集资或非法交易,上交国库,不会偿还给投资者。”国家黄金分析师陈启胜说。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不少损失数额较小的受害者不去报案,因为他们赔了钱,更不想再花费时间、精力和钱财去打官司。
法律缺失
多头管理难止炒金
“根据相关法规和条例,目前我国只有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任何机构的黄金交易平台都是不合法的。”广东省黄金协会副会长谢青向记者介绍。
据他观察,“‘地下炒金’从上世纪90年代初便已抬头,2007、2008年‘地下炒金’进入了井喷期,并有了从香港向内地扩散的趋势。”
针对愈演愈烈的地下炒金热,从2010年开始到2011年底,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黄金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的通知》等。
然而,“地下炒金目前已泛滥成灾,据我了解,重灾区主要在上海、广州等经济发达地区,这类黄金投资公司初步估算有上千家。”谢青说。一直为业内所期盼的《黄金市场管理办法》未能出台,国内至今没有一部关于黄金投资交易的专业法规。目前我国沿用的还是1983年颁布的《金银管理条例》,并没有涉及地下炒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廖英敏在接受采访时就曾指出,央行依据《金银管理条例》监管现货市场;证监会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监管期货市场;银监会监管商业银行黄金业务;而地下炒金黑平台诈骗归公安部门管理,九龙治水的局面延续至今。
与传统皮包公司相比,地下炒金公司多租设在城市CBD,装修豪华,员工齐整。不少涉案公司正是隐蔽在高档商务区的“光环”之下, 利用网络手段进行不法的交易。谢青提醒:这个行业很混乱,投资者一定要警惕不要趟浑水,走不出来。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从认识和控制能力降低主观恶意,降低刑期
- 两高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之四:职务侵占案
- 廖某职务侵占单位18万余元,获缓刑
-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紧急提醒:个人销售抗原试剂违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 近距离安装可视门铃可构成侵害邻里隐私权——人脸识别装置侵害邻居隐私权案
- 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改判无罪案
- 【第274号】李某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起诉案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律师代理起诉获赔偿款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其森律师起诉获得赔偿款
- 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医用类面膜无资质法律风险及处罚
- 尹律师解读新《信访工作条例》八大亮点
- 申某某诉李某某等名誉权纠纷案
- 吴某甲等人申请执行陈某乙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
- 丁某杨等人虚构债务被判拒执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