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聘任校长的核准(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 0002C006-02 |
事项名称: | 民办高校聘任校长的核准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三条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如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将适当延长1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 |
乘车路线: | 特4路、9路、15路、44路、337路、673路到和平门 |
联系电话: | 66075007 |
监督电话: | 66074613 |
相关网址: | //www.bjedu.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民办高校聘任校长的核准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二、申请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五、便民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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