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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多久

发布日期:2012-06-13    作者:连会有律师
 
交通: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多久?
  期限为10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 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 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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