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侧乳头被切除
发布日期:2012-05-27 作者:徐涛律师
经法院调解,整形美容医院向患者支付9万元
家住海口美兰区的女子南英,因胸部存在乳头凹陷等问题,前往海口一家整形美容医院就诊。
2007年11月24日,医院为南英做乳头凹陷整形手术,手术费及医疗费约3000元。术后,医院发现患者刀口感染化脓。经医院治疗无法痊愈,院方免费为南英做了单侧乳头切除术。
经海口市医学会鉴定,该整形美容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及开展会诊活动,未按规定书写医学文书,术后对缺血坏死的单侧乳头处理不当,导致其哺乳功能完全丧失。医院的相关行为对患者单侧乳头完全缺失、丧失哺乳功能有因果关系。患者南英的情况属于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应对此承担主要责任。
事情发生后,南英又羞又气,她认为该整形美容医院存在明显过错,遂向海口龙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整形美容医院赔偿手术费、医药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共19万余元。
龙华区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认可海口市医学会的鉴定。法院一审判决,整形美容医院应赔偿患者医疗费3000余元、残疾生活补助费106920元。
整形美容医院和患者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日前,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由医院向患者支付9万元,双方达成和解。(文中人物为化名)
律师点评
受害人可要求多项赔偿
律师指出,本案中,受害人可要求多项赔偿,包括:(1)医疗费,由县区级医院发票确定;(2)误工费,按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住院伙食费,一般按25元/天标准补助,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5)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每增加一级伤残等级,按照我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10%递增,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此外,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还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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