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聘请律师的途经
发布日期:2012-03-10 作者:王立功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10.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亲属代为聘请。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看守机关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办理案件的有关侦查机关,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其所委托的人员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犯罪嫌疑人仅有聘请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而非其亲属》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而非其亲属》有权委托辩护人。
问 题
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会通知家属,家属可以聘请律师,那么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到了审判阶段呢?在这两个阶段,嫌疑人或被告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只能将聘请律师的要求告诉看守所、前来办案的检察官、审判员,检查官、审判员不将聘请律师的意愿转达给其亲属,那么亲属怎么会知道?嫌疑人或被告的聘请律师的权利如何保护?希望修改刑事诉讼法时,这一点能得到很好的完善。
2012.1.8 王立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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