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粮、棉)关税配额初审(北京)
事项编号: | 0001B076 |
事项名称: | 农产品(粮、棉)关税配额初审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3年第4号令) |
收费标准: | 本事项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当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时间为上一年的10月15日至30日,并于上一年11月30日前将符合公布条件的申请送达发改委,同时抄报商务部。发改委于2007年1月1日前通过授权机构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给最终用户。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 |
乘车路线: | 地铁、1、4、702、820、50、特4、800路公交车复兴门站 |
联系电话: | 66410203 |
监督电话: | 66410872 |
相关网址: | //www.bjpc.gov.cn |
备注: | 企业申请条件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每年下发的 “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为准 |
办事程序
农产品(粮、棉)关税配额初审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二、申请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五、便民提示 |
办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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