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侵吞村公路补助款如何定性?
发布日期:2011-05-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05年,萍乡市湘东区麻山镇小桥村需修建一条村公路。村干部兰某、刘某等五人遂产生利用修建村公路能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补助款的机会弄点钱用的念头。五人经商议,决定以借钱给村里修路的名义,由村财政分别向每人开具一张一万元的虚假收据,在账上虚列一笔五万元的借款往来,并商定等上级财政修路专项补助款下拨后,再按一分的年利息连本带利偿还,即每人可得一万一千元。2005年12月,村公路修建完毕并通过江西省公路局验收合格,获得了农村公路“以奖代补”的资格,2006年10月补助款下拨至村财政。2006年底,兰某等五人分别从村财政领取了一万一千元“借款本金及利息”。
【分歧】
村干部侵吞修建村公路专项补助款如何定性?
第一种意见认为,兰某等人身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人民下放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欺骗手段,共同非法侵占上级财政下拨的农村公路补助款,构成贪污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修建村公路并非是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而是农村基层组织的自治行为,兰某等人构成职务侵占罪。
【管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第一,村委会修建村公路的性质。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第四条规定:“农村公路建设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其中,乡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本案小桥村修建的公路系村道建设的范畴,其修建由小桥村村委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方式组织的,是基层村组织自治的行为,因而兰某等村干部组织修建村公路的行为不属于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的范围,不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二,上级财政修路补助款的性质。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公路修建的资金来源包括地方政府投资、农村社区筹集、社会捐赠、中央财政补助等形式。其中中央财政的补助资金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支付或者先预拨一部分,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再全部支付。本案小桥村村委会修建的村道所获得的“以奖代补”资金属于中央财政对小桥村的资助,该款下拨后,属于小桥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因此,村干部兰某等 人对该款的侵吞为侵占集体财产的行为。
综上,兰某等人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而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情形,所以兰某等人构成职务侵占罪。
作者: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邓彬彬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商业资讯网,企业推荐榜信息平台 河南郑州葛晓波律师解析贪污受贿罪案例:从五年到三年,靠专业技术抠定性,打掉重罪。
- 泉州市工伤事故纠纷怎么处理?比较专业的工伤事故纠纷律师林惠文结合罗某工伤获赔办案经过,普及工伤维权法律常识
- 马恩杰律师解析:网恋诈骗如何维权?
- 郑州基层职务犯罪完整复盘,经验丰富的贪污受贿案件律师葛晓波详解陈某兴村委副主任贪污拆迁安置款案件阅卷沟通与庭审辩护实操技巧
- 郑州无罪刑事诉讼办案实录:经验丰富的无罪刑事诉讼律师葛晓波拆解刘某母女合伙经营侵占自诉案,厘清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边界
- 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主犯获刑一年四个月
- 19名涉台人员团伙电信网络诈骗案金额核减辩护
- 诈骗医保基金案金额拆分辩护
- 2026年8月河南郑州诚信可信的无罪刑事诉讼律师葛晓波案例分享:L 某涉妨害公务获不起诉,完整办案流程深度拆解
- 2026年7月河南郑州口碑好的无罪刑事诉讼律师葛晓波|王某涉诈骗争议案情复盘,详解刑事无罪辩护实务办案经过
- 2026年7月河南郑州经验丰富的葛晓波律师详解张某受贿涉案始末,职务犯罪案情复盘与辩护实务经验剖析
- 诈骗罪500余万成功撤案实录——郑州刑辩律师蔡旭昌实战解析
- 2026年7月包头李玉会强制执行实战案例分享,张某夫妻恶意隐匿财产致案件终本,多方查控线索重启执行全额回款
- 2026年7月包头李玉会强制执行案例分享:建材企业胜诉回款,追加未实缴出资股东化解公司无财产执行困局
- 2026年7月张家口专业靠谱王世忠律师案例分享:庞某6400万房产执行异议之诉胜诉,化解开发商债务查封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