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可否兼得生父遗产?
发布日期:2011-04-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况刚于1956年出生, 当其3岁时, 由于父母无力抚养, 其父况炳南和母刘茶花遂将其送 与无生育能力的周昆夫妇收养。 2009年况炳南病逝, 留有祖屋瓦 房6间,况刚的大哥况健遂将瓦 房6间等遗产分给了况刚的五个哥哥,况刚向况健等5人提出,自己也是况炳南的亲生儿子,也有权继承遗产,但遭拒绝,况刚 遂起诉要求和五个哥哥共同继承遗产。
【分歧】
养子可否兼得生父遗产?
第一种意见认为,况刚被收养后, 即与亲生父母脱离父子、母子关系,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也就不能参与继承,应驳回况刚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况刚被收养后,仍与亲生父母有血亲关系,应参与继承。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
收养是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使原来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 之间产生法律的父母子女关系。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与养 父母之间的关系基本上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我国婚姻 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我国收养法对此也做了相同的规定。也就是说,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不存在父母子女关系,因此在相互之间也就不能互相继承遗产。本案中况刚既被送养,他与生父母之间就没有了父母子女关系,况刚也就不能继承生父的遗产了。因此第一种意见是正确的。
作者:高安市人民法院 王永东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2026年8月上海诚信可信的资产继承律师王静,沙某打印遗嘱效力纠纷庭审实录,实务判例深度拆解分享
- 北京遗嘱继承律师许迪律师:遗嘱效力纠纷专业解析,以案详解打印和录像遗嘱高频法律漏洞
- 2026年7月上海专业靠谱资产继承律师王静,曹姓老人瑕疵代书遗嘱被判无效案,遗产纠纷实务判例深度剖析分享
- 2026年7月上海资产继承专业靠谱律师王静|沙某打印遗嘱效力纠纷案复盘,遗产维权实战判例解读分享
- 2026年7月上海资产继承专业靠谱律师王静案例分享:杨女士代书遗嘱案,助力董女士全额守住近两百万拆迁存款遗产
- 再婚老人出资购房登记在继子名下,继子主张"赠与"能否成立?——沈阳张俊杰律师承办继承纠纷胜诉案例
- 自书遗嘱有效吗?答案是必须具体合法的形式,否则起纠纷
- 亲属分家析产与继承纠纷案解析:吴丁亚律师巧促调解,实现当事人权益最大化
- 遗漏部分法定继承人的法定继承公证,法院对其效力应如何认定
- 不尽赡养义务少分遗产,尽孝子女多分60%
- 继承纠纷,“无需返还”的出资是赠与还是共同财产?——共有权确认分割案
- 亲生儿子起诉继母要求继承分割父亲遗产最终却被判决少分遗产
- 生前给儿子20万用于买婚房,父亲去世后继母要求返还,法院怎么判?
- 网上聊天的“承诺”能当“遗嘱”用吗?
- 彩礼究竟归女方父母,还是女方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