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分歧]:第一种观点认为张某仅构成滥用职权罪不构成受贿罪,理由是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虽为该企业减少了排污费但并无索取和非法收受该企业的财物,仅是使用了该企业的车辆,从其行为来看并不符合受贿罪的客观要件。
第二种观点,张某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应从一重罪处罚。理由是张某的滥用职权是手段行为,受贿是目的行为,两行为之间存在牵连关系。
第三种观点,张某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应数罪并罚。
[评析]:关于张某的行为,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张某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应数罪并罚。关于是否构成受贿罪,笔者的理由如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2007年7月8日《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总结并规定了当前司法实践中长常见的十种新形式的受贿行为,理论上也有称之为“变相受贿”。其中第八种形式是指:收受物品但未办理权属变更形式收受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具体认定时,除双方交代或者书面协议之外,主要应当结合以下因素进行判断:(1)有无借用的合理事由;(2)是否实际使用;(3)借用时间的长短;(4)有无归还的条件;(5)有无归还的意思表示及行为。
在上述案例中某企业为少缴纳排污费用,在与张某协商的过程中,将车交给环保局使用,张某做为该局局长无借用的合理事由,直接将其车开回家私用,并无归还的意思与行为,后该企业“如愿”缴纳了排污费,直到检察机关追查此车,该车才归还到企业。
关于是否数罪并罚笔者的理由如下:张某在与三家企业“协商”时,并无个人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因此只能认定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企业将车送到环保局使用后,张某将奥迪汽车据为自用属于受贿的一种新形式,是独立的一个行为,因此,应数罪并罚,而不是从一重罪处罚。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从张某的行为构成新形式的受贿,应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张娴
- 商业资讯网,企业推荐榜信息平台 河南郑州葛晓波律师解析贪污受贿罪案例:从五年到三年,靠专业技术抠定性,打掉重罪。
- 泉州市工伤事故纠纷怎么处理?比较专业的工伤事故纠纷律师林惠文结合罗某工伤获赔办案经过,普及工伤维权法律常识
- 马恩杰律师解析:网恋诈骗如何维权?
- 郑州基层职务犯罪完整复盘,经验丰富的贪污受贿案件律师葛晓波详解陈某兴村委副主任贪污拆迁安置款案件阅卷沟通与庭审辩护实操技巧
- 郑州无罪刑事诉讼办案实录:经验丰富的无罪刑事诉讼律师葛晓波拆解刘某母女合伙经营侵占自诉案,厘清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边界
- 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主犯获刑一年四个月
- 19名涉台人员团伙电信网络诈骗案金额核减辩护
- 诈骗医保基金案金额拆分辩护
- 2026年8月河南郑州诚信可信的无罪刑事诉讼律师葛晓波案例分享:L 某涉妨害公务获不起诉,完整办案流程深度拆解
- 2026年7月河南郑州口碑好的无罪刑事诉讼律师葛晓波|王某涉诈骗争议案情复盘,详解刑事无罪辩护实务办案经过
- 2026年7月河南郑州经验丰富的葛晓波律师详解张某受贿涉案始末,职务犯罪案情复盘与辩护实务经验剖析
- 诈骗罪500余万成功撤案实录——郑州刑辩律师蔡旭昌实战解析
- 2026年7月包头李玉会强制执行实战案例分享,张某夫妻恶意隐匿财产致案件终本,多方查控线索重启执行全额回款
- 2026年7月包头李玉会强制执行案例分享:建材企业胜诉回款,追加未实缴出资股东化解公司无财产执行困局
- 2026年7月张家口专业靠谱王世忠律师案例分享:庞某6400万房产执行异议之诉胜诉,化解开发商债务查封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