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社区保安构成盗窃罪
一种意见认为构成侵占罪。理由是,刑法规定的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三被告人均系物业公司聘任在社区的保安人员,因此,他们在收了辖区业主的治安费后,不但有责任把业主的财产看成是受聘物业公司的财产,而且,有责任保护业主的财产安全。如果监守自盗业主财产,应当视为非法侵占本单位的财产,所以符合侵占罪构成的要件。
另一种意见认为构成了盗窃罪。理由是,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司法解释,数额较大的标准一般指500-2000元。本案三人盗窃的数额远远超过立案标准,因此,符合盗窃罪的特征。
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判决关真真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 000元;刘同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 000元;王三山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20 000元。
说法:
本案之所以构成盗窃罪原因主要有二:
一是赃款数额符合法律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盗窃500-2000元为全国范围内的立案标准。盗窃 “数额特别巨大”的以3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为起点。河南省确定的立案标准为800元,“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是5万元。本案三被告人共盗窃8万元,所以,不论按“两高”的解释,还是按河南省确定的标准,都在立案标准以上。
二是从侵占罪与盗窃罪的主要区别看,本案也应属于盗窃罪。因为,这两种犯罪之所以相似,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但是,这两罪又有明显区别:一是犯罪主体不同。即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而盗窃罪是一般主体。二是手段不同。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握的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或公共财物的行为。拿本案来说,之所以认定关真真等三名保安的行为属于盗窃罪,而不是侵占罪,就是因为他们盗取的8万元是业主实际控制的财产,而并非属于物业公司的财产。也就是说,社区保安侵占业主的财产不是自己单位的财产,而是他人或公共财物。王东明
- 从认识和控制能力降低主观恶意,降低刑期
- 两高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之四:职务侵占案
- 廖某职务侵占单位18万余元,获缓刑
-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紧急提醒:个人销售抗原试剂违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 近距离安装可视门铃可构成侵害邻里隐私权——人脸识别装置侵害邻居隐私权案
- 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改判无罪案
- 【第274号】李某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起诉案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律师代理起诉获赔偿款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其森律师起诉获得赔偿款
- 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医用类面膜无资质法律风险及处罚
- 尹律师解读新《信访工作条例》八大亮点
- 申某某诉李某某等名誉权纠纷案
- 吴某甲等人申请执行陈某乙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
- 丁某杨等人虚构债务被判拒执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