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规划与中国经济法”研讨会 主题发言 施正文
施正文(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论中国税收法治的十大工程
税收法治是中国税收事业发展的根本法律保障和既定目标,是建设法治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突破口,对当前党和国家正在推进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税收法治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应当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面向未来,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和积极推进下列税收法治建设的十大工程:
1.税收立宪工程,主要包括:(1)选择专门的税收立宪模式,完善财税宪法。(2)确立税收法定主义、税收民主主义、纳税人基本权。(3)科学合理划分税权,改革和完善税收体制。
2.税制改革和税收立法工程,包括:(1)按照科学、民主、法定、公平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税制改革。(2)税制,建立所得税与商品税并重的税制体系。(3)重点推进增值税转型、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开征物业税。(4)按照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加快税收立法进程,提高税法位阶。(5)制定税法通则,完善税法体系,实现税收法典化。(6)按照税收民主原则的要求,完善税收立法程序,实现“良法”之治。
3.税收执法工程,包括:(1)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治税方针。(2)规范税收行政立法和税法解释。(3)按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行使征税权,依法征税,公正执法。(4)改革税收征管模式,强化为纳税人服务。
4.税收司法工程,包括:(1)废除两个前置规定,扩大和保障纳税人诉权。(2)改革税收复议机关的设置和组成,增强其独立性。(3)创造条件设置专门的税务法院,提高审理税收案件的专门化水平。(4)尽快设置税务警察,有效打击涉税犯罪。(5)开放纳税人公益诉讼,加强对公共支出行为的私权监督。
5.税收监督工程,主要包括:(1)建立税收违宪审查制度,防止税收立法权的滥用。(2)开放税收宪法诉讼,保障纳税人基本权。(3)强化和完善税收行政监督。(4)改革和完善税收司法监督。(5)健全税收社会监督。
6.税收代理工程,主要包括:(1)改革和完善税收代理制度,制定税收代理法,实行法治化管理。(2)改革司法考试制度,设立专门的税务律师资格考试,允许直接从事税务代理。(3)改革注册税务师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放宽报考限制,充实税法考试内容。(4)扩大税收代理业务范围,开放税收筹划业务,规范执业行为。(5)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业素质。
7.纳税人权利保障工程,主要包括:(1)制定纳税人权利保护法,健全纳税人权利体系,完善立法保护。(2)严格依法征税,强化纳税服务,完善行政保护。(3)改革税收司法体制,公正司法,完善司法保护。(4)建立纳税人协会,增强纳税人维权能力。(5)设立“纳税人权利保护日”,营造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社会环境。
8.税法研究工程,主要包括:(1)加强税法基础理论研究,创建具有独立价值和国际影响的中国税法学派。(2)开展应用研究,解决税收法治建设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3)建立税法研究信息资料中心,丰富和发展税法研究方法,增强税法研究的创新能力。(4)建立税法研究基地,组织跨学科、跨部门的创新团队,对重大课题开展攻关研究。(5)加强对外学术交流和合作,扩大中国税法研究的国际影响。
9.税法教育工程,主要包括:(1)开展税收法治理念教育,树立税收民主、税收正义、保障人权等现代税收法治理念。(2)创设税法硕士专业学位,大规模、高规格培养税法职业人才。(3)在法律、财经、管理等专业中,普遍开设税法课程,掌握税法基本知识和分析方法。(4)开展税法继续教育,增强税收执法能力。
10.税法宣传工程,主要包括:(1)改革税法宣传组织形式,由国务院成立税法宣传和纳税人权利保护工作委员会。(2)改进税法宣传主题,在普及税法知识的同时,重点宣传保护纳税人权利。(3)扩大税法宣传对象,开展全社会的税法宣传。(4)建立税法宣传长效机制,从立法、组织、经费等方面为税法宣传提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