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规划与中国经济法”研讨会 主题发言 刘光华
发布日期:2006-06-1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刘光华(兰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五年规划”与中国经济法:从计划和商业互动角度的考察
立足中国的现实、关注中国的问题、提出自己的问题,是整个中国经济法的基本使命。如果我们承认中国经济正处在转型阶段,也即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那么与之相适应,在法律体制上,必然经历如学者所概括的“从计划法为龙头的经济法到合同法、企业法、竞争法为核心”的体制转型。而且,这样的历史转型既不是一夜完成、也无法如同学者的想象一样,一下割断与历史的关联。
要理解中国经济法或者计划法,单一的中央立法文本远远不够,不同地方文本之间的互动,从文本的实践到实践中的文本,特别是计划文本的制定和实践中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相互之间,(不同层级的)政府和民间(市场特别是商业)之间的互动博弈,等等,绝不能被掩盖和忽略。
我们期待以十一五规划为契机,中国经济法特别是计划法将寻找到更加波澜壮阔的发展机遇。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