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李某能否定共同犯罪?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明知刘某是盗伐林木,又积极参与该林木的运输,在本案中运输与盗伐两种行为密切不可分,运输行为实质上是整个盗伐行为的延续,故而依法应认定李某与刘某构成共同犯罪,应定为盗伐林木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虽然明知刘某是盗伐林木,但李某的主观故意是追求运费收入、并非林木的所有权;因此李某与刘某的主观故意内容不一致,不能构成共同犯罪,李某依法应单独构成非法运输盗伐的林木罪。理由是:
第一、从共同犯罪的构成要素分析,李某与刘某不能构成共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规定,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三个要件:l、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单位。2、从犯罪的客观方面来看,构成共同犯罪必须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的犯罪行为”,是指各行为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互相联系、互相配合,形成一个统一的犯罪活动整体。3、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构成共同犯罪必须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指各共同犯罪人认识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和行为会发生的危害后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本案中李某虽然明知刘某是盗伐林木,但李某的主观故意是运费、并非林木的所有权;因此李某与刘某的主观故意内容不一,不符合共同犯罪的主观方面要件,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第二、从盗伐林木罪、非法运输盗伐的林木罪两罪不同的犯罪构成要件分析,李某属于构成非法运输盗伐的林木罪。犯罪构成,就是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包括四个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它为划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提供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第345条第三款的规定,非法运输盗伐的林木罪,是指明知(明知是指知道或应当知道)是盗伐的林木,而进行运输,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l、客体是国家的森林保护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盗伐的林木进行运输活动,且情节严重;3、主体可以是自然人和单位;4、主观方面为故意,且对盗伐林木是明知的。综观本案,李某于凌晨3时将8人运到林场,并按要求在林场等候刘某采伐到林木后再运走,可以认定李某对刘某盗伐林木是知道的;并且实际上又将盗伐的林木运往指定地点,实施了运输行为。李某的行为完全符合“非法运输盗伐的林木罪”的构成要件。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作者:赣县法院 温跃发
- 2026年7月河南郑州口碑好的无罪刑事诉讼律师葛晓波|王某涉诈骗争议案情复盘,详解刑事无罪辩护实务办案经过
- 2026年7月河南郑州经验丰富的葛晓波律师详解张某受贿涉案始末,职务犯罪案情复盘与辩护实务经验剖析
- 诈骗罪500余万成功撤案实录——郑州刑辩律师蔡旭昌实战解析
- 2026年7月包头李玉会强制执行实战案例分享,张某夫妻恶意隐匿财产致案件终本,多方查控线索重启执行全额回款
- 2026年7月包头李玉会强制执行案例分享:建材企业胜诉回款,追加未实缴出资股东化解公司无财产执行困局
- 2026年7月张家口专业靠谱王世忠律师案例分享:庞某6400万房产执行异议之诉胜诉,化解开发商债务查封难题
- 2026年7月河南郑州专业靠谱贪污受贿罪律师葛晓波,陈某兴村干部征地贪污案完整判例拆解,职务犯罪实战辩护经验深度分享
- 2026年7月河南郑州专业靠谱无罪刑事诉讼葛晓波律师案例分享:薛某非法采矿涉案 472 万,经精细化辩护成功获缓刑
- 2026年7月专业靠谱无罪刑事诉讼律师葛晓波|河南郑州L医生非法经营二类精神药品不起诉案,实务刑辩案例深度拆解分享
- 2026年7月河南郑州贪污受贿罪专业靠谱律师葛晓波,陈某兴村干部征地贪腐案实战判例深度分享
- 2026年7月河南郑州专业靠谱葛晓波无罪刑事诉讼分享:刘某侵占自诉四次庭审辩护,终获无罪典型案例剖析
- 一男子因身份证乱借获刑一年半
- 被骗了起诉卡主能赔钱吗
-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依法惩治“三农”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