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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专用器材罪/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在上海会如何定罪量刑?

发布日期:2024-12-17    作者:孙苏炎律师
非法生产专用器材罪/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在上海会如何定罪量刑?
家人涉嫌刑事案件被拘留在上海看守所,很多家属不知道该怎么办。特别是对于这一类的非法销售专用窃听窃照器材罪,很多家属还不了解这是什么样的一个罪名,会不会很严重?带到上海会怎么判刑?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扰乱了国家对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非法间谍专用器材流入社会,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侵害商业秘密同时将会给国家安全利益造成损失,尤其是秘密联络、截密电子设备等流入社会将给社会秩序和国家全利益构成严重的威胁。
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可以判缓刑,只要符合缓刑条件。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对于刑事案件黄金取保候审时间是拘留的前37天时间有两次取保候审的机会,建议家属不要错过,及时委托律师来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
如果家人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家属有需要了解相关人员的信息,看守所的情况,量刑标准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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