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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如何起诉分割财产

发布日期:2024-10-08    作者:韩翔律师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能面临需要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们为您详细解析如何在这一特殊时期进行财产分割的起诉流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夫妻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在准备起诉阶段,您需要确定起诉理由,并收集与财产分割相关的证据,如房产证、银行存款证明、收入证明等,以证明共同财产的存在和价值。接下来,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明确说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决定受理该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法院在开庭前可能会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尝试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若调解不成,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将有争议的共同财产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最终,法院将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对财产分割进行判决,明确双方各自应得的财产份额。判决生效后,双方应按照判决内容执行,如有需要,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婚姻存续期间进行财产分割,是一个复杂且敏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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