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务中商业秘密秘密点的认定
发布日期:2024-10-02 作者:邱戈龙律师
秘密点指的是不同于公开信息,系权利人所保护的商业秘密中具体明确能够带来价值的内容,秘密点是否明确系构成商业秘密案件的基本前提,也是被害人维权的必备材料之一。因此,准确界定秘密点对案件的审判结果、审判效率和诉讼周期都有着重要影响。那实务中对商业秘密的载体怎么认定呢?由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邱戈龙律师为你解答。
一、秘密点需具有明确的载体和具体的内容
秘密点不仅仅是抽象的概念,它通常以某种形式存在于企业的实际运作中。这些载体可以是文档、电子数据、图纸、配方、程序代码等,甚至可以是员工的知识和技能。载体的存在使得秘密点能够被识别、记录和保护,即秘密点只有存在于相应的载体之中,才有被他人侵害的可能性。如在翁某物流公司与潘某岛商业秘密纠纷一案中,原告无法明确其被侵犯的商业秘密具体内容与范围,无法确认被侵权的信息是否为商业秘密,失去了诉讼的基础,就无法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通过诉讼协商确定秘密点
由于商业秘密具备较强的技术性、专业性,权利人往往无法准备判断其所掌握的商业信息中哪一部分属于商业秘密,通常将一整台设备或者全部图纸等承载商业秘密信息的载体视为秘密点来主张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会考虑在诉讼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通过充分的程序性协商促使原告与被告达成共识,从而识别出与公知技术不同的核心和关键技术作为秘密点进行司法审查和技术鉴定。该做法不仅能够维护原告的诉权,提高审判效率,还能增强当事人对司法判决的认可。
三、明确秘密点是整体还是部分组合
商业秘密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可能被侵权的一整台设备均属于商业秘密范围,也可能是该设备几个部分相互组合产生的特有功能属于商业秘密。权利人在主张权利时,首先应明确其所主张的秘密点是部分组合还是整体。如果主张的是部分机构的组合作为秘密点,那么该部分应从整体中单独认定;若主张整体为秘密点,只要整体具有非公知性,即便其中某些部分包含了一定量的公知信息,整体组合依然可以被视为商业秘密。
综上所述,秘密点的明确性是商业秘密获得法律保护的前提。权利人需要清晰地定义其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以便在发生侵权时能够有效主张权利,这也是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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