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未过户卖方去世,合同能否继续履行?
发布日期:2024-07-28 作者:张颖律师
法官说法
涉案房屋登记在崔某的名下,原告王某与崔某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双方应依约履行。出卖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死亡,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合同债务,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本案中,崔某于办理过户手续前死亡,崔某某作为其唯一法定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合同债务。
房屋作为不动产,其买卖双方只有依法办理房屋的不动产权变更登记后,才能发生不动产权的物权变动效力,也就是说买房人在购买房屋后需要及时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取得不动产权证,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武汉2024年各检察院联系方式
- 房屋买卖未过户卖方去世,合同能否继续履行?
- 正嘉|我所律师受邀为喀什地区水利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并协助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
- 如何能让纪检监察机关对你的举报尽快立案、定案
- 房屋拆迁评估至少应当遵循这四个原则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证明财产独立?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本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围观烟花时眼睛遭烟花坠落物击伤,责任谁担?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刑事案件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的条件是什么?
- 行政公益诉讼中原告资格的适当放宽
- 我国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现状与优化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