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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的举证责任倒

发布日期:2024-06-11    作者:陈亮律师

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公司股东需要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否则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股东的举证责任要如何做到呢?我们谈些粗浅的意见。
一, 要提供审计报告
起码要提供每一年度正规的审计报告,不能有了诉讼再临时抱佛脚去审计,这种情况法院非常有可能不认可。

二, 审计报告要全面,完整
每年有审计报告是形式要求,关键审计报告要全面,完整反映公司经营。负债情况,有的审计报告居然没有反映出来公开渠道被执行的债务。显然无法得到法院的认可。

三, 账户之间严禁随便转账
在目前的环境下,部分老板把公司当成自家的钱包,公司账户和老板个人账户随便任意转账,公司收入全部进自己账户,这不仅违反财经规则,更容易被认定为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

四, 釜底抽薪的办法
与其纠结一个股东如何撇清责任,不如成立公司用多个股东,仅此建议,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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