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ST榕*最新索赔条件,发布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进展公告,索赔征集中

发布日期:2024-05-31    作者:谢保平律师
ST榕*最近索赔消息:
2024年5月31日,广东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中显示:
1.广东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或“公司”)分别于2021年和2022年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和第9.8.1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年4月27日,公司触及《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3 年11月27日,公司因触及《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主营业务净利润扣非后仍然亏损。公司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0.8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0亿元。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据中心服务器托管服务,通过租用标准化机房,为客户提供带宽租用、机柜租用、IP 地址租用等综合服务。
3.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2,573,374.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9,901,877.9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24,822,150.03元。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仍为负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而在此之前,2021年5月13日,广东榕*因信披违规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1、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2、相关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3、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相关情况。
而在2023年4月19日,广东榕*再次因信披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第一次证监会正式处罚落地后,广东榕*就遭到了大量投资者索赔。根据《2022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已有329名投资者索赔约2524.37万元,部分投资者和公司达成和解。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ST榕*索赔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19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20日之间买入600589广东榕*,且在2020年5月2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间买入600589广东榕*,且在2022年5月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股索卫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ST榕*违规依据:
2021年3月11日,广东榕*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1〕5号)(编号:2020-016号)。
2021年5月13日,广东榕*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3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